2020海南安居型商品住房最新消息
导语 海南省将在海口、三亚、儋州、五指山、定安和陵水6个市县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具体细则公布了吗?
海南安居房最新消息
试点市县:海口、三亚、儋州、五指山、定安和陵水6个市县
陵水:《陵水黎族自治县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房源计划
陵水2020年至2022年三年计划动工建设安居型商品住房2500套,其中 2020 年计划动工建设文黎安居型商品住房(一期)项目1000套,2021年计划动工建设老县委片区安居型商品住房项目700套,2022年计划动工建设文黎安居型商品住房(二期)项目 800套。文黎安居型商品住房(一期、二期)项目的一部分房源用于分配陵水基层教师医务人员。
申领人群
安居型商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陵水黎族自治县居民家庭、引进人才及基层教师医务人员供应。
购房条件有:家庭成员(含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在该县城区域无住房且无购房记录的;家庭成员在该县城区域内拥有 1 套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积低于该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
销售价格及住房面积
安居型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根据建设成本(包含土地成本、开发成本、管理费用、投资利息、税费等)、房价收入比及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在项目可运作、可持续前提下,销售价格原则上不超过 8000 元/㎡。
安居型商品住房原则上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实行全装修交房(标准装修),套型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 100 平方米,基层教师医务人员的安居型商品住房面积标准可适当放宽,最大不超过 120 平方米。
海口: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工作实施方案
安居型商品住房选址
根据海口市城市控规及土地储备情况,该市已选取了5个交通便利、教育、医疗、商业等配套基本齐全的优质地块拟作为近期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用地,具体为长秀片区E1001-1地块、美兰区下洋瓦灶片区旧改项目地块、药谷人才房项目北地块、药谷人才房项目南地块、南区福邻中心地块,土地面积共计约206.77亩。
安居型商品住房销售对象
安居型商品住房限定销售对象,仅面向符合《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20】21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全省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住房问题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20】22号)文件及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有关管理规定条件的本市县居民家庭、引进人才以及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供应。
本地居民、引进人才申购纳入各区住房保障窗口统一受理,申购人员的自有住房及购房记录、落户时间、缴纳个税和社保时间等调查核实及审核工作,参照海口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程序办理。
安居型商品住房销售价格
在销售价格上,安居型商品住房销售均价原则按海口市城镇居民家庭房价收入比不超过10倍确定,或不超过海口市上年度商品住房销售均价的60%。具体销售价格可根据建设成本(包含土地成本、开发成本、管理费用、投资利息、税费等)、项目所在区位、周边配套、房价收入比及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在项目可运作、可持续前提下,实行一地一价,但销售价格应明显低于同区域的市场均价。
三亚:三亚市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销售对象
安居型商品住房销售对象为具有我市户籍的本地居民以及缴纳一定年限社保和个税的引进人才。具体的申请条件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20〕21号)的规定为准。其中我市城镇人均住房面积按33平方米计算;单身申购安居型商品住房的,申购时需年满22周岁;离异后申购安居型商品住房,且婚内已购买住房的,申购时原则上需离婚满3年。
项目选址
安居型商品住房项目选址在城区内交通便捷、生活便利和配套设施完善的区域,并综合考虑“职住结合”等因素。安居型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以100平方米以下为主,针对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的房源,其套型建筑面积最大不超过120平方米,实行全装修和采取装配式建筑的方式建造。
计划将10个项目纳入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项目,拟建设住房共17256套,其中2020年计划开工建设5个项目。分别为人大附中保障房项目、崖州区安居型商品住房项目、“同心家园”三十一期项目、海棠区创业人才保障项目、布甫教师房项目,共5615套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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