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户口迁移证办理需要准迁证吗?

导语 在海口办理户口迁移证,不属于上学或者毕业落户到外地的,需要提供迁入地户口登记公安机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

  海口户口迁移证办理材料

  不是因为上学、毕业或者离婚后迁出的,需要准迁证!

  办理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

  3、迁入地户口登记公安机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关注“椰城警民通”公众号,点击“民生”进入行政审批大厅,点击“户政”,选择户政服务事项,点击“不见面审批”(如有提示应进入“个人中心”完成身份认证),填写《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上传申办材料、选择所属区域和所属派出所、输入登录密码,点击“确定”,进入不见面审批。

  2、申请事项(如被驳回在“我的事务”反馈)审批通过后,按照提示选择办理方式,进入“窗口办理”或“邮寄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海口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迁出】可获海口户口迁移证办理指南、办理入口、材料、办理地点、遗失补办指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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