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琼中农民工春节本地过年及就业补贴申请指南

导语 琼中出台《关于鼓励在建项目留工优工稳增促投的实施意见》,明确对外省务工人员春节本地过年和就业发放补贴。

  琼中农民工春节期间留工及就业补贴

  (一)补贴标准

  1.春节期间省外在琼中务工的农民工留在本地过年生活补贴。春节期间人员流动性大且聚集性活动明显增加,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县政府鼓励省外在琼中务工的农民工留在本地过年,自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2月18日期间,县政府给予留在本地过年的省外在琼中务工的农民工每人每天200元的生活补助

  2.春节期间新招务工人员生活补贴。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对春节期间(2月1日至2月28日)我县项目工程新招用本县户籍劳动年龄内(16至60周岁)务工人员上岗务工(务工需满1个月),给予务工人员一次性务工补贴600元/人。

  3.春节期间企业以工代训补贴。对春节期间(2月1日至2月28日)我县项目工程新吸纳本县户籍劳动年龄内(16至60周岁)务工人员(务工需满1个月),通过岗位实际操作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项目工程一次性以工代训补贴500元/人。

  (二)补贴范围

  取得政府有关批复的在建项目。项目用料供应企业(如砂石厂、搅拌站等)享受同等补贴标准。

  (三)补贴申报流程

  1.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2021年2月5日前,将留在本地过年的人员信息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

  2.2021年3月1日起,行业主管部门对备案人员信息进行审核、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县财政局申请拨付补贴。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项目情况更改申报流程。

  (四)申报材料

  1.琼中县春节期间务工补贴申请表。

  2.琼中县项目新招务工人员生活补贴申请表。

  3.琼中县项目工程以工代训补贴申请表。

  4.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项目情况增加或减少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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