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毕业生党(团)组织关系转接时间及责任

导语 毕业季来临,在即将进入新的学校深造或者走上新的工作岗位之际同学们记得做好党(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下面这份指南请收好!

  四、时间安排

  申请期:8月31日前,发起方提出转接申请,“智慧团建”系统暂不作强制性处理,在接收方未审核之前可随 时 撤销 ,接收方根据实际情况 进行审核。

  审核期:9月1日至9月30日,各级团组织应对接收到的各类转接申请 完成审 核 操作。

  收尾期:9月30日之后,团的领导机关督促及时完成各级团组织发起的转接申请审核(含转往北京、广东、福建三地或由三地转入),在10天之内完成审批。10月31日前,基本完成各类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五、各方责任

  1.发起方

  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录取学校团组织、工作单位团组织或团员本人,在确认团员毕业去向后,均可申请开展组织关系转接。

  注意:① 应 严 格 根 据 团 员 实 际 去 向 发 起 转接 。②严禁简单按“未就业”转往户籍地乡镇、街道团组织。③毕业学生团组织中的团员全部完成转接的,及时在系统中将该团组织删除。

  2.接收方

  录取学校、工作单位或经常居住地、户籍地团组织收到转接申请后,应根据团员实际去向,按照转接工作规范及时与本人取得联系、进行相关审核,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核查团员档案,但不得无故拒接团员组织关系。

  注意:①流动团员应编入“流动团员团支部”并建立网络社群,加强联系管理②可根 据需要要求流动团员 填写《流动团员管理服务告知书》(参考模板附后)并签字确认、防止失联 。

  3.团员本人

  主动配合团组织开展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线下组织关系转接和档案转递手续,防止档案遗失。转接后按照团章规定履行团员义务,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

  4.团的领导机关

  县级及以上团委是第一责任主体应统筹做好本地区本系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注意:①团员档案应当按国家规定纳入学籍档 案 或人事档案。②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团员,原所在团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 任。③各级团组织应加强团员组织关系管理,及时掌握团员动向,做好团员组织关系“二次转接”具体操作(含北京、广东、福建系统操作办法)见“智慧团建”系统首页。


  点击下一页查看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指引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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