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海口建设工程资格评审哪些人可以报名

导语 海口建设工程资格评审申报需要满足申报条件,申报时间是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23日,一起来看详情。

  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在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从事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在本市申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居住地为海口市的《海南省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4.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评聘结合”要求申报。

  5.从中央单位、外省市来琼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满1年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转评或晋升评审,其前后的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6.在我市工作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须取得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公务员、参公人员、离退休人员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其内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任职资历条件

  申报人任职资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自聘任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起算),资历计算以用人单位聘书为据。非就业状态、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岗位工作的经历不能作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待岗待聘、长病假、参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时间需相应扣除。

  申报人员2024年度均须在聘,最终聘任单位须与申报单位一致。

   (三)继续教育条件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申报人必须接受以新理论、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每年度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每年度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每年度不少于16学时,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继续教育等学时证明。

   (四)学历、资历条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资格的学历、资历条件,按照《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 关于印发<海南省建设领域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琼建规〔2023〕8号)(以下简称《评审条件》)有关规定执行。

  1.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及评审条件(以下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可初次认定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技术职称。

  (2)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可初次认定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技术职称。

  (3)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受聘担任技术员职务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4)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等专科学校毕业学历,受聘担任技术员职务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2.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及评审条件(以下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可初次认定相应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

  (2)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经考察合格,可初次认定相应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

  (3)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4)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5)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等专科学校毕业学历,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根据《评审条件》,符合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技术资格认定条件的由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认定。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海口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建工资格证】可获海南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评审申报入口/条件/指南,查看申报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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