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海南省老年病医院招聘考试方式

导语 结合海南省老年病医院工作实际,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78名,具体如下,一起来看。

  (三)组织考试

  1. 考核招聘

  (1)考核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和考试公告。

  (2)考核形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个人陈述或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3)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考核小组,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考核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招聘岗位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成员表决通过,方可列为体检和考察人选。未获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成员表决通过,取消该报考人员的体检和考察资格。表决情况记录在册。考核结束后,考生现场签字确认考核成绩。考核成绩在海南省老年病医院官网公布。

  2. 考试招聘

  (1)笔试

  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和考试公告。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组织笔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分别命题,测试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和能力素质。

  考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履职基本要求等因素,分岗位科学合理设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且不得低于参加本岗位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将在海南省老年病医院官网上公示3天。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面试前,在海南省老年病医院官网发布面试公告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面试前3天在海南省老年病医院官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海南省老年病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需附本人彩色证件照片和签名);

  ②笔试准考证;

  ③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在同一页面)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主与本人页);

  ④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国内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符合;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相关证明);

  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到毕业时间的,需提供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⑥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职称证书、规培合格证书、科研业绩及其他证明材料等;

  ⑦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⑧报考要求相关的工作经验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加盖公章);

  ⑨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⑩《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①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②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在候分区当场确认成绩,签名离场。

  ③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前,在海南省老年病医院官网发布面试公告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④面试成绩发布:面试成绩将在海南省老年病医院官网公布。

  (4)考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在海南省老年病医院官网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人选名单在海南省老年病医院官网公布。

  2.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由海南省老年病医院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海南省老年病医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参与陪同。

  4.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海南省老年病医院抽调有相关经验的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到应聘人员原工作或学习单位,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可在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或根据海南省老年病医院实际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省老年病医院和海南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共同组织调查处理,并将结果及时报送给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未能按期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六)核准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经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海南省老年病医院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七)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受聘人员纳入海南省老年病医院事业单位员额编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参照国家和海南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福利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在岗位聘用、职称评定、考核奖惩、薪酬分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解除聘用等方面统一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参照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列管理。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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