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海口租房提取公积金办理指南(条件+额度+材料)

导语 在海口租房子想要提取公积金可以吗?可以提取多少钱?要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条件?一起来看具体详情:

  海口租房提取公积金办理指南

  2023年5月24日起,不再受理原房租约提代付业务,原存量有效的房租约提代付业务在协议期内仍继续执行,租房人可选择提前终止房租约提代付业务或选择协议到期后自动终止;已办理原租房约提现需办理新约提的,需先办理原约提解除,解除业务可通过海易办线上或柜面办理。)

  受理条件: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其配偶在本省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本省工作所在市县无自有住房且实际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2.约提期间最长为1年,到期需重新申请;

  3.夫妻双方工作地不在同一市县且分别租房的,都可提取;

  4.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租金;

  5.租住酒店式客房、商业、办公、经营用途房产,不得提取。

  提取额度:

  1.在海口、三亚租房且已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租赁证)的,每人最高可提取1500元/月,夫妻双方最高提取合计3000元/月;

  2.在海口、三亚以外其他市县租房且已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租赁证)的,每人最高可提取1200元/月,夫妻双方最高提取合计2400元/月;

  3.在本省租房且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租赁证)的,不分市县,最高提取限额为每人900元/月,夫妻双方最高提取合计1800元/月;

  4.养育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夫妻其中一方(由职工指定)可再提取300元/月。

  约提方式:

  1.已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可选择按月或按季方式约定提取;

  2.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按月方式约定提取。收款账号:职工本人名下一类银行卡账户。

  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配偶提取的,提供结婚证;

  3.《房屋租赁证》或租赁登记备案表等材料,无法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材料的实行承诺办理(直接线上办或临柜办,由工作人员核实);

  4.养育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并申请增加提取限额的,提供《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公证书等子女关系证明材料之一;

  5.因单位派驻或分设机构等原因在非缴存地租房的,提供缴存单位出具的异地工作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联网可获取的,职工可不提供。)

  办理渠道:

  1.海易办APP;

  1.打开“海易办”App,或支付宝、微信搜索“海易办”进入平台;

  2.首页选择公积金,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为例,点击后进行人脸识别;

  3.根据页面提示填写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等待审核即可。

  2.缴存局政务中心公积金窗口;

  3.缴存局公积金服务大厅。

  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异地婚姻等信息需核查的,核查期不超过30日)。

  划款时间:

  1.自约提开始年月的次月或次季度,按约定金额和提取频次予以划款,每月10日为划款日。

  2.按月约提的,每月划款日划转上个月资金。

  3.按季度约提的,每季度第一个月划转上季度资金。

  4.因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为零或个人银行卡账户异常导致无法划款的,不再补划。

  5.遇银行结算故障等情况将顺延。

  特殊情况:

  在约定业务生效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有权终止其约定提取业务:

  1.未实际租房的;

  2.家庭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3.个人公积金账户被全部冻结或已销户的;

  4.家庭在租房所在市县拥有自住住房的;

  5.办理约提业务后,工作地发生跨市县变动的;6.其他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情形。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配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对其租房真实性进行现场核查,必要时应提供真实租赁住房的相关佐证材料。

  2.对一个月无正当理由3次及以上不配合核查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有权终止其租房约提业务。

  3.对伪造合同和租赁备案登记材料、提供虚假承诺、编造虚假租赁等骗提套取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有权将申请人列入失信名单,通报所在单位,追回骗提套取资金,根据管理规定实施惩戒措施,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海南自贸港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4.对造假及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向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严肃依法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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