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4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时间+入口)

导语 海口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口市知识产权局)所属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发布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至10月7日。考生报考后应及时登陆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2.报名链接: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7016

  3.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9:00至10月14日12:00,节假日正常报名。

  4.报名要求:

  每个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社保卡)参加考试。

  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所需上传的报名材料为以下1至10项,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2MB):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下载完整填写并由本人签名贴照片后,上传图片)。

  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即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本人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

  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力(劳动)关系的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公章。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公章。见附件3。

  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本人手签并拍照上传,见附件4)。

  信用中国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范围为全国,查询结果需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及结果,报考人员将网页查询结果保存成图片形式)。

  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5.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或社保卡)须一致。

  (2)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应按招聘要求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2024年10月14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4年10月14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于2024年10月14日17时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4年10月14日17时准时关闭。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针对报名时间截止应聘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可发布一次延长报名公告,如仍未达开考比例,则相应减少计划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在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并由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按照60%的比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40%的比重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进入考场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个人主动放弃考试。

  (5)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通过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含节假日)。

  2.面试资格复查

  面试前对面试人员报名材料的相应原件进行复查。对未能提供原件、原件与报名材料不一致或原件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应提交如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由本人填写完整并签名贴照片);

  (2)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社保卡;

  (3)户口本;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即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s://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6)近期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

  (7)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8)信用中国网站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附件4,请下载完整填写并本人签名);

  (10)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以上证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还原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岗位,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是否递补,如同意递补,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并参加资格复审。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是否递补,如同意递补,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在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

  (1)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进入考场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个人主动放弃考试。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含节假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查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岗位,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是否递补,如同意递补,则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应聘人员经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岗位,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是否递补,如同意递补,则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人选及结果在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主管局党组审核后,拟聘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含节假日)。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市人社局。

  (七)拟聘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市人社局核准聘用人员名单。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凭市人社局出具的聘用核准通知书向市委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相关进人和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包括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应届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1年;累计就业时间不超过1年的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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