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方式

导语 2025年度研究生考试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三亚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出。学费标准、招生专业、初试及复试方法等一起来看:

  八、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及其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单科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及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校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在被录取前须与我校及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学习期间人事档案和户口可不转入我校;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毕业后与用人单位经双向选择就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由我校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体检费为100元/生。

  九、违规处理

  考生应遵章守纪、诚信考试。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对在校生,通报其所在学校,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校依法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点击下一页查看学费收费标准及奖学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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