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2024年11月招聘报名(时间+入口)

导语 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编外工作人员。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

  招聘信息发布在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官方网站。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由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人力资源部受理,报名网址为:

  http://59.50.110.99:8093/WB/RecuritmentDemand/Index

  2.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11月1日08:00—11月7日24:00

  3.报名步骤及要求:

  (1)注册个人账号,并完善“登记资料”;

  (2)在“相关附件”栏目内上传以下材料(①、②、③项为必填项,未提交完整视为报名材料缺失):

  ①应聘登记表(PDF格式,大小不超过5MB):下载《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应聘登记表》(附件2),如实填写完整,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②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不超过5MB);

  ③个人资格证件(PDF格式,需汇总为到一个文件内上传,大小不超过10MB):含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历次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具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相应年限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证明、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岗位所需的资格证、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住培证明)等;

  其他证明和材料(PDF格式,需汇总为到一个文件内上传,大小不超过10MB),包括但不限于:英语四六级证书、科研成果、获得专利或奖项等。

  (4)每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初审,应聘岗位用人科室进行复审。本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通过复审的人员,将于考试前在官网公布或进行电话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应取消其应聘或录用资格。

  (四)招聘安排

  1.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用现场、远程等形式由中心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具体考试安排将在官网公布或进行电话通知。

  2.考察体检

  根据各岗位的招聘人数及工作实际,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确定参加考察体检的应聘人员。

  根据岗位要求,中心将对考核通过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品质、实际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期满做出鉴定意见。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考生在考察、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考试、体检任一环节不合格或放弃录用资格的,取消拟录用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五)确定拟录用人选

  根据应聘者考核、考察、体检结果,结合岗位人员需求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

  (六)公示

  将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录用

  1.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录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2.2024年应届毕业生签订合同时均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岗位需求的证件,未能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

  3.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入职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用人选资格。

  点击下一页查看注意事项及附件下载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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