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春季三亚市中小学转学办理工作的通知(条件+流程+时间+材料)

导语 2025年1月6日起,符合条件的中小学生可以申请办理转学申请。办理条件、申请时间、操作流程、所需材料等本地宝小编为大家整理好了,一起来看。

  2025春季三亚市中小学转学办理指南

  一、学籍管理原则

  学籍管理工作按照学校、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各自职责,分级管理,认真落实我省有关中小学幼儿园转学规定,优化、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办事效率,保障适龄儿童就学权益。

  二、转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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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办理转学时间

  转学手续应在寒、暑假进行,新学期报名入学前转入学校、转出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核办完成,申请人应在寒、暑假前一周或放假后一周内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学期中间一般不办理转学。

  四、转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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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工作要求

  (一)科学谋划布局,努力满足就读需求。各区要综合人才引进、城镇化发展、随迁子女就学等多种因素,研判将来一段时间的人口变化,合理规划中小学幼儿园布局,满足人民群众入学需求。

  (二)严格控制班额。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原则上小学班额应控制在45人以内,中学班额应控制在50人以内。教育主管部门要及时掌握各中小学幼儿园的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生转学入学。

  (三)坚持“籍随人走,人籍一致”的原则,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要求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不得接受学生“借读”。

  (四)加强学籍信息的准确性管理。各区、各学校每学期应对在校生进行学籍复核,确保学籍变动手续完备、学生基本信息和学籍变动信息准确。转入学校要保存必要的转学证明材料备查。

  (五)为学籍管理提供必要保障。各区、各学校应当为学籍管理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学籍管理员,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机制,保障工作经费,学校应为学籍管理员计算相应的工作量。对学籍管理员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并保持相对稳定。

  (六)我省学生转至省外的,各学校要根据转入省份学籍有关规定,配合做好学生学籍转接。转入学校及其学籍主管部门同意后,转出学校及学籍主管部门要及时在学籍管理系统中进行核办。

  (七)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转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转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其学籍可以转入新学校,也可保留在原学校。

  (八)义务教育阶段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准转学,但在毕业年级转回户籍地就读以便参加户籍地小学、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学生,可酌情予以办理。

  (九)高一年级第一学期及高三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准转学,但对于高三毕业年级回户籍地就读以便参加高考的学生,可酌情予以办理转学。省内申请转学的高中学生,中考成绩需达到转入学校当年统一招生的录取分数线。申请跨省转入我市的外省高中学生,必须参加外省中考并取得外省普通高中学籍,参照该生在省外就读的普通高中级类,按照同级同类相当的原则进行审核办理。

  六、转学申请材料及咨询电话

  附件1:海南省普通高中学生转学联系表.docx

  附件2:三亚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联系表

  2025年春季学期三亚市各区教育局和直属中小学转学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海口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转学】可获转学申请入口/流程/申请条件/流程/材料、各学校咨询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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