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职工社保可以补缴吗?
导语 关于职工社保是否可以补缴,存在很多疑问,本地宝小编将问题进行了总结,并找到了答案,一起来看。
孩子要高考,家长的职工社保还差几个月才能达到条件,能补缴吗?
家长的职工社保能不能补缴,需要看符不符合补缴的条件。
总的来说,除单位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可以补缴外,其他情况不得向前补缴社会保险费。那什么是应缴未缴的情况呢?应缴未缴指的是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未按时(或者未足额)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这种情况可以由用人单位申请补缴(或者足额缴纳)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达到退休年龄了,社保还没缴够15年,可以一次性补缴吗?
如果参加的是职工养老保险,达到退休年龄还未缴满最低缴费年限的,要看是否在2011年6月30日以前参保的。
一是2011年6月30日前参保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延长缴费5年后,仍然达不到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并办理退休、申领养老金。
二是2011年7月1日后参保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延长缴费达到15年以后才可以办理退休、申领养老金。
职工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现行标准还是15年,从2030年起每年增加6个月,到2039年提高到20年。
如果参加的是居民养老保险,达到退休年龄还未缴满最低缴费年限的,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可以补缴从实施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年度起的未缴费年度养老保险费,达到最低缴费年限要求就可以申领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了。
养老保险待遇与缴费、年龄的关系是正相关的,也就是“缴多得多、缴长得多、晚退得多”。
如果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己个人参加社保的,可以补缴吗?
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保,既可以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居民医疗保险,也可以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居民医疗保险。
如果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能不能补缴关键看之前有没存在“应缴未缴”的情况,也就是曾经在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单位却不为他参加、缴纳社会保险。如果有这种情况,虽然他现在已经成为灵活就业人员,但仍然有权利要求原来的用人单位为他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
补缴“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应当提供什么材料?
主要提供两大类材料:
第一类是劳动关系证明类——①劳动合同、招工表、调令、任职文书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②仲裁委出具的确认劳动关系的裁决书、法院出具的确认劳动关系的判决书等劳动争议处理文书材料。
第二类是工资发放证明类——工资发放财务会计凭证、工资发放明细表。
凭人民法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计部门或综合行政部门出具的认定用人单位与从业人员存在劳动关系的调解书、审计报告或行政处理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申请补缴时,用人单位应提供从业人员名册、工资发放表和财务会计账册等有关材料。
办理补缴会收取利息和滞纳金吗?
(一)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应缴未缴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不收滞纳金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定期存款一年期整存整取利率(月利率为年利率除以12)计收利息;补缴2011年7月1日后应缴未缴社会保险费的,自欠费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但不同时计收利息。
(二)加收的滞纳金超过补缴本金数额部分,不予收取。
(三)收取的利息和滞纳金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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