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三亚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岗位+时间+入口)

导语 结合三亚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实际需求,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起来看具体岗位信息和内容。

  三亚市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第二次校园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精神,解决卫生健康队伍人才紧缺问题,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结合三亚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实际需求,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待遇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即:2023届、2024届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且2025年住培合格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毕业生。

  (二)本次面向校园公开招聘22名员额制工作人员。

  (三)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等详见《2024年三亚市第二人民医院第二次校园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被聘用人员为三亚市事业单位员额制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等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对应聘人员范围的界定为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学业,取得岗位所需学历及学位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并包含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即:2023届、2024届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和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且2025年住培合格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毕业生。大学在读期间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者不予接受报考(在招聘公告发布前,必修课或限选课补考合格的可以报考)。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聘时须向招聘单位提交由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未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并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届时无法提供者将不予聘用;

  7.2022年12月25日至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

  8.应聘人员须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执业资格证(含合格成绩单),除报名治疗师、药剂师和护士岗位外,须取得应聘岗位相应的规培证(含规培合格证明)。还在规培中的,需出具规培单位的2年及以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在培证明)》;暂时无法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含合格成绩单)、规培证(含规培合格证明)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个人填写书面《承诺书》后报名。承诺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含合格成绩单)、规培证书(含规培合格证明),否则将被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9.热爱医疗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身体、心理素质,符合《2024年三亚市第二人民医院第二次校园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2024年三亚市第二人民医院第二次校园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3.2025年9月1日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4.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现役军人,或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审计、文秘、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督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点击下一页查看报名时间和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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