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聘公益林专职护林员(报名+条件)

导语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森林法》、《海南省基层林业管护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我局拟在光村镇公开选聘1名公益林专职护林员,公告如下。

  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招聘1名公益林专职护林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森林法》、《海南省基层林业管护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我局拟在光村镇公开选聘1名公益林专职护林员,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公益林专职护林员。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能秉公办事,无违法违纪行为,应聘者需出示由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及个人征信佐证材料;

  (二)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身体条件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三)热爱护林工作,群众基础好。熟悉周边山情、林情、民情。根据“就近选聘”原则,仅限光村镇屯积村委会、巨雄村委会及其附近村(居)民报名,应聘者需出示户籍证明及当地村(居)委会(社区)出具的常住人口证明。

  (四)招聘年龄:男性 18-45 周岁,女性 18-40 周岁;。

  (五)文化程度: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管护任务:

  (一)管护位于光村镇屯积、巨雄村委会的2700亩公益林,宣传、贯彻林业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有关规定,做好森林和湿地资源管护工作,确保森林、林木、林地、湿地及野生动植物等资源不受破坏;

  (二)按照划定的网格责任区开展巡护工作,专职生态护林员每月巡护不少于 22 天,并认真规范填写巡护记录;

  (三)发现和制止各类破坏森林和湿地资源违法行为的发生和蔓延,并及时向所属管护单位和林业主管部门及执法部门报告;

  (四)协助做好有关林权调查、纠纷调处、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涉林案件查处、采伐监督等工作;

  (五)协助管护单位开展责任区内的森林和湿地资源检查验收、资源监测以及造林、补植、抚育等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六)协助管护单位完善并保护基础设施;

  (七)熟悉掌握辖区的山情、林情和民情,并参加管护人员每月例会,汇报当月的管护情况;

  (八)积极完成管护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劳务报酬:2700元/月(含个人部分的四险一金)。

  五:报名时间:2025年3月28日至4月11日。

  六、报名地点:儋州市光村镇政府林业工作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七、报名方式及需提交的材料:应聘者持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退役军人证、学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佐证材料等资料,到光村镇政府林业工作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领取审批表,由当地村委会出具推荐意见后,报光村镇政府林业工作站及光村镇政府审核,再推荐至我局审批聘用。

  特此公告。

  附件:海南省生态公益林专职护林员推荐审批表.xls

                           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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