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配偶没有工作生小孩可以报销吗?

导语 在海口,生育保险参保人员或其未就业配偶生小孩,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报销比例是多少?本地宝小编为你解答!

  生育保险参保人员或其未就业配偶生小孩,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是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的0.5%,全额由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产前检查补助、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仅限于参保职工本人享受)。

  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或其未就业配偶,如果是在省内的定点医疗机构生小孩,生小孩方面的治疗费、接生费、手术费、床位费、药费以及分娩并发症、合并症中符合规定的治疗费用,以及计生手术方面的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符合规定的治疗费用,都是全额报销的。产前检查费用则按100元/月补助,最多1000元。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女性,分娩住院期间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按居民医保住院待遇规定支付,产前检查费用按居民医保门诊待遇规定支付。如果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的女性,同时又符合“职工未就业配偶”的身份,建议选择按未就业配偶身份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可以享受到更高的待遇。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海口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津贴】可获海南产假/育儿假天数、生育住院/产检报销标准、津贴申领入口/条件/标准/发放月份及时间等。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