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小编整理了海口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办理工作方案
2026海口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办理工作方案
2026年海口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办理工作方案已发布,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统一部署,为全面落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扎实做好海口市2026年度受理工作,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贷尽贷",现将方案内容整理如下。
一、总则
本方案所指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助学贷款,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学生发放,统一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海口市办理;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2026年度全部业务统一使用2026版借款合同。
二、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应贷尽贷"工作要求,优化业务办理模式,实行"续贷全程线上零跑腿、首贷线上资格审核+线下现场签约"办理机制,规范受理流程、压缩办事时限,保障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条件的学生顺利办理助学贷款,消除就学经济压力。
三、政策内容
(一)贷款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预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博士)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自学考试学生、在职研究生、无助学贷款办理资质院校在读学生不得申请。
(二)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预科生:每年1000元---20000元;
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博士):每年1000元---25000元;
贷款资金仅限缴纳学费、住宿费;合同签订后金额不可修改,填报额度以学费与住宿费合计总额为主的整数。
(三)贷款期限
2026年新签订借款合同贷款期限按照全日制学制+15年确定,最低期限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在校生按照在校剩余学习年限加15年核算最长年限,存量旧贷款合同不得办理展期。
(四)贴息与还本宽限期
助学贷款不是无息贷款,而是在校期间财政全额贴息,学生无需还本付息;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计息,设置5年还本宽限期,宽限期内仅偿还利息,不偿还本金;宽限期结束后分期偿还本息。
计息公式:贷款本金×贷款利率÷360×实际计息天数。
(五)贷款利率
执行央行五年期贷款利率LPR减70个基点(LPR5Y-0.7%);每年12月21日根据央行最新LPR调整;贷款逾期罚息为正常利率1.3倍。
四、受理时间和办理渠道
(一)统一受理时限
续贷业务:6月29日---8月28日;
首贷线上审核:7月9日---9月14日;
首贷线下签约:7月15日---9月18日;
高校回执录入截止:2026年10月20日前,逾期不录入回执本年度贷款资格作废。
(二)线上办理渠道
贷款申请系统:国家助学贷款APP、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
首贷线上资格审核:海易办(在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后注册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
首贷面签预约:海易办(微信/支付宝小程序)
续贷全程线上远程办理,无需到场。
注意:为方便查询办件进度,建议学生本人实名注册。
五、申请基本条件
(一)学生申请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记录;
2.持有正规高校有效录取通知书或在校有效学籍材料;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为海口市户籍;
4.当年未申办其他类型国家助学贷款;
5.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总收入不足以承担在校学费、住宿费。
优先支持8类困难家庭学生:①农村特困、城镇低保家庭;②孤儿、残疾人家庭;③遭遇重大灾害造成大额经济损失家庭;④家庭成员身患重大疾病家庭;⑤家庭主要劳动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家庭;⑥无稳定收入单亲家庭;⑦老少边穷偏远农村困难家庭;⑧父母一方或双方失业家庭。
(二)共同借款人条件
优先选择学生父母;父母残疾、重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其他近亲属担任;孤儿由法定监护人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担任;
共同借款人户籍须为海口市户籍;非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的共同借款人,年龄须满18周岁;
名下存在国开行助学贷款未结清的个人,不得作为其他学生共同借款人;
学生未满18周岁的,共同借款人仅限法定监护人,办理时需提交监护关系证明材料。
六、首次贷款(首贷)办理要求
(一)首贷学生界定
海口市户籍首次申请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人员,包含应届高中毕业生、从未成功办理贷款的在校高校生、往年申请过贷款但未审核通过的学生。
(二)全套申请材料
1.《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学生手写签名,严禁涂改,全部栏目完整填写;
2.《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原件:高中预申请(即领取我市2026年春季普通高中助学金)的应届毕业生免交,其余首贷学生必须提交;
3.学籍证明:新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生提供1个月内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身份证件:学生、共同借款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可受理,过期证件不予办理;
5.户籍材料:双方户口簿原件,不在同一户口本需分别核验。
特殊补充材料:未满18周岁学生远程代办授权需上传学生户口页和共同借款人户口页,线下签约需携带证明共同借款人是其合法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
(三)办理流程
1.线上发起贷款申请
注册登录助学贷款APP/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签署贷款承诺书,填报贷款信息、录入共同借款人信息、选定签约模式,上传双方身份证照片提交申请。支持两种签约模式:①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共同到场办理;②远程授权学生代办(共同借款人因外出务工或其他客观原因无法返回原籍签约的学生)。
远程授权代办流程:学生选择远程代办后有两种方式可以分享给共同借款人线上签署:①系统发送短信链接;②生成二维码图片,共同借款人收到短信链接或二维码后,通过手机浏览器或微信/支付宝扫码进入e签宝签约页面,完成实名核验后在线上签署授权书与合同。
注意:
①未满18周岁学生需上传学生户口页、共同借款人户口页
②修改姓名、身份证号、贷款金额等关键信息后,原有授权自动失效,需重新签署。
2.线上资格审查
海易办小程序搜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审查"定位选取"海口市",选择"在线办理"提交全套材料。
3.线下预约面签
线上审核通过后,通过海易办小程序按以下步骤预约:海好办-办事预约-社会民生审批服务窗口-助学贷款面签业务服务。携带全部材料原件前往政务大厅窗口核验、签订2026版借款合同,领取受理证明。
线上资格审核未通过前请勿直接前往政务大厅窗口,如前往恕不受理。
注意:签约人需保证签名不连笔、不潦草,选择远程代办的签约人需完整签署双方姓名,标注代签关系,格式为"李四(张三代签)",严禁无关第三人代签。
4.高校回执录入
2026年海南分行实行助学贷款分批发放、尽早发放,学生务必于10月20日前将回执码或受理证明提交到高校完成回执录入,逾期自动作废本年度贷款。
(四)办理须知
1.申请表不得空白、涂改,关键信息填报错误予以退回,拒不修改取消办理资格;
2.在校生首次贷款必须提供有效期1个月内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
3.身份证过期需补办新证或临时身份证方可受理。
七、续贷办理要求
(一)续贷学生界定
至少成功办理过1次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在校学生。
(二)材料要求
常规续贷全程线上远程办理,无需纸质材料;存在信息变更、更换共同借款人情形的,需线下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至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办理变更。
(三)办理须知
1.仅限借款学生本人操作,不可委托他人代办;
2.每年在线提交续贷声明,每年至少登录系统2次维护个人信息,未完成不予受理;
3.身份证更名、休学/升学、更换共同借款人,须在续贷启动前完成线下信息变更,更换共同借款人需双方到场;
4.提前完成支付宝、平安银行、交通银行任一APP实名认证,用于人脸识别核验。
(四)办理步骤
1.线上提交续贷申请,勾选远程受理、线上网签并签署远程授权;
2.通过对应平台完成人脸识别实名核验;
3.提交申请后,贷款页面长期显示"审核中"为正常状态,高校发放后才会更新状态;
4.续贷学生需自行在助学贷款APP或者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上打印《受理证明》,于10月20日前将回执码或受理证明提交到高校。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策宣传普及。 各高中、高校通过主题班会宣讲方案,海口市教育局官网、海口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本方案。
(二)严格规范资格审核。 依据《海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版)》(琼教规〔2024〕8号)开展困难认定,落实高中预申请学生材料简化政策,杜绝违规申贷。
(三)加强征信诚信教育。 向学生明确贷款逾期将产生罚息并记入个人征信,影响信贷、就业、出行;要求学生在毕业当年4---6月完成线上毕业确认,引导按期还款。
(四)落实政策动态调整。 本方案各项贷款标准、办理规则,如国家、海南省出台最新政策,统一按照上级文件执行。
九、咨询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热线
咨询电话:0898-66296899、0898-66293813
接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线下业务地址
信息变更、还款业务窗口: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三西路15号五楼504室(海口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线下签订贷款合同窗口: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公园路1号负一层E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D06-D08)
(三)线上咨询渠道
业务咨询邮箱:hkzx66296899@126.com
全市政务统一热线:12345
2026年6月26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海口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助学贷款】可获海口助学贷款办理指南/入口/流程/条件/材料/方法以及还款指南,查看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填写指南及下载入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