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生育津贴申请条件及材料

导语 在海南缴纳生育保险的人员,可以享受生育津贴,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可以在申请时间内申请。

  海南生育津贴申请

  申请条件

  从业人员享受生育津贴,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当月已连续足额缴费满6个月(不含当月);

  (二)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正常参保缴费。

  退役军人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可不受前款第(一)项规定限制。

  申领方式及材料

  1.线上申领:申请人本人登录“海南省医保服务”平台个人端(个人网厅登录 - 海南医保公共服务)、【海南医保】APP或微信/支付宝【海南医保】小程序申请按里面的指引办理申领手续。

  2.线下申领:由参保人员本人或其委托人到属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综柜填写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津贴申请表,个人签名并加按手印后提交办理。

  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津贴申请表可以到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服务柜台领取,或者登录海南医保服务平台,在平台的“政务中心”的“下载专区”下载。

  申领时间

  符合申领条件的参保职工完成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报销后,医保信息平台向职工发送服务短信,提醒职工个人一次性向属地医保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海口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津贴】可获海南产假/育儿假天数、生育住院/产检报销标准、津贴申领入口/条件/标准/发放月份及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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