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操作规程是什么?
(一)职工到柜台领取或管理局网上下载《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二)职工持提取所需材料及填写完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到所在单位初审(是否是职工本人、是否符合提取条件),职工单位对《审批表》和所提供材料确认无误后,在《审批表》上作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职工备齐材料后送管理管理局服务窗口申请办理;
(四)提取接件人对职工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审核内容:所提供资料是否真实、完整、有效;是否符合提取条件),对符合提取规定的资料予以登记受理,不符合提取条件的资料退回;
(五)业务经办人初审送部门领导审核,部门领导审核完报送分管领导审批;
(六)经审批准予提取的,直接以转账方式划转到该申请人单位基本账户或指定的还贷账户或交款账户;
(七)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由服务窗口及时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第六条 附则
(一)本规程条款遇国家及我省政策调整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