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指南
海口本地宝小编为您带来整理好的海口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全方位指南。
认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教师资格条例》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
申报材料
1、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不在我省的须另交工作单位证明);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检查合格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表(在职的由工作单位填写,非在职的由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填写);
7、非师范专业毕业者提交补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合格证书(参加全国自学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科目考试合格获取)。
认定程序
①每年10月份(以当年度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在5个工作日内到市政府服务中心市教育局窗口受理报名,
②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机构对申报人员各项条件进行审核、考核,
③市政府服务中心市教育局窗口给获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260元/人。
收费依据:《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发改收费[2006]1745号)
认定地点、时间及咨询电话
办事地点:海口市滨海大道42号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
每周周二、周四受理申请。
联系电话:0898-6852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