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海口电动车安全性能强制要求有哪些?

导语 2019年4月15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在海口正式开始实施。强制要求如下。

  电动车新国标全面提升了电动自行车在安全性能方面的要求,由原来的部分条款强制改为全文强制,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要求,规定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kg,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等内容。

  详细要求:

  1、车速由原来的不超过20km/h,调整为最高车速不超过25km/h。

  2、旧标准对轮胎的宽度要求不大于54mm,而新标准不再对轮胎的宽度有具体的要求;

  3、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由原来的应不大于240W,调整为应不大于400W。

  4、新标准对车辆长宽高等部件的尺寸做出更具体的要求,其目的是对车辆外形大小做出限制,避免车辆体型过大,影响骑行安全。具体要求如下:整车高度≤1100mm;车体宽度(除车把、脚蹬部分外)≤450mm;前、后轮中心距≤1250mm;鞍座高度≥635mm;鞍座长度≤350mm;后轮上方的衣架平坦部分最大宽度≤175mm。

  5、车质量(含电池)由原来的不超过40kg,调整为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kg。

  6、新国标保留了脚踏骑行能力的项目,但提出更具体的要求,使车辆“更像”单车。调整内容:30分钟的脚踏骑行距离应不小于5km;两曲柄外侧面最大距离≤300mm;鞍座前端在水平方向位置不得超过中轴中心线。

微信搜索公众号海口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电动车】可获海口电动车上牌网点、上牌委托书下载、材料、流程、新旧国标区分、临时号牌使用时间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