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临时牌照的电动车属于机动车吗?
导语 海南省临时牌照的电动车属于旧国标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电动摩托车是属于机动车的,需要驾驶证。
海南临时号牌电动车
不属于机动车,属于旧国标电动自行车。
对《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前已经购买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两轮车,应当自《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向住所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过渡期临时号牌,参照第七条的规定提交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查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的,录入登记管理系统,生成电子行驶证,发放过渡期临时号牌。
电动摩托车
电摩属于机动车。
1.驾驶资格不同
电动自行车:不需要驾驶证,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
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持F证、E证、D证。
电动两轮普通摩托车:持E证、D证。
2.行驶路权不同
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电动两轮普通(轻便)摩托车:在机动车道最右侧车道行驶。
3.载人规定不同
电动自行车: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不可载人。
电动两轮普通摩托车:除驾驶人外,有固定座位的再核定乘坐1人,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
微信搜索公众号海口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电动车】可获海口电动车上牌网点、上牌委托书下载、材料、流程、新旧国标区分、临时号牌使用时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