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商业贷款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吗?

导语 海口职工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需要满足相关贷款申请条件,此外还需要银行同意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

  海口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满足相关条件可以转!

  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借款人应符合《关于印发<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琼公积金法〔2018〕90号,以下简称《操作规程》)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并具备以下情形:

  (一)借款人必须为原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以下简称原商业贷款)中的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权利人;

  (二)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

  (三)原商业贷款所购房产已办妥不动产权证书;

  (四)首付款与已偿还的原商业贷款金额之和大于等于房屋总价的40%。

  商转公贷款不予办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借款人不予申请贷款:

  (一)《操作规程》规定不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形(见本栏目“不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形”);

  (二)购买二手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房、拆迁安置房,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原商业贷款;

  (三)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三、商转公贷款申请资料、额度、期限、担保方式和贷款利率,见本栏目“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海口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公积金办事大厅、APP下载、提取指南、贷款指南、地址及电话、缴存基数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