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住房公积金缴存指南
海口公积金缴存应该提供哪些材料,海口公积金缴存额度和比例是多少等等,这些都是海口公积金缴存中会遇到的问题,本文将对此详细解答。
缴存基数
(一) 单位职工缴存基数
上限:28155.69元
下限:2010元
相关规定: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关于按时调整202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公告
(二)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
上限:28155.69元
下限:2010元
缴存比例
(一) 单位职工缴存比例
单位缴存比例:机关单位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8%,其他单位在个人和单位各5%-12%的范围内根据本企业的情况自由确定;
个人缴存比例:机关单位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8%,其他单位在个人和单位各5%-12%的范围内根据本企业的情况自由确定。
(二)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比例
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缴存基数在我局每年公布的范围内,缴存比例为10%-24%。
缴存额度
1、相关规定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月缴存额= 职工月缴存基数 * 职工个人缴存比例 + 职工月缴存基数 * 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缴存部分与单位缴存部分各自实行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3、月缴存额上限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 = 缴存基数上限(28155.69) ×个人缴存比例上限(12%)=3378.68元。
4、月缴存额下限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 = 缴存基数下限(2010) ×个人缴存比例下限(5%)=100.5元。
1、相关规定
符合《办法》规定范围的我省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向各市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申请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
2、计算公式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基数 ×缴存比例。
3、月缴存额上限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 = 缴存基数上限(28155.69) ×个人缴存比例上限(24%)=6757.37元。
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 = 缴存基数下限(2010) ×个人缴存比例下限(10%)=201元。
缴存方式
(一) 单位职工缴存方式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1、网上办理
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进入【海南省佳房公积金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使用【个人身份】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注:未注册的个人用户先办理注册。
单位专管员使用【海易办APP】进行人脸识别验证后登录。
人脸识别通过后,跳转至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界面,点击【单位业务】-选择【变更业务】,点击【个人账户开户】可通过【添加】或【导入】,的方式添加个人账户信息。
2、现场办理
单位专管员前往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或政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办理。
所需材料:《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申请表》
(二)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方式
1、网上办理
登录海易办”APP、海南省政务服务网办理。
(一)登录“海易办”,选择“公积金”模块,在“灵活就业人员专区”中,选择“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缴存”。
(二)填写缴存基本信息。录入本人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录入身份证件号,选择缴存直属局,录入缴存基数,填写扣缴银行账户信息。
(三)填写协议信息。进入协议登记信息模块,选择缴存比例、协议周期等信息后提交即可完成。
注:(1)缴存比例,在不低于10%,不超过24%的范围内自主选择;月汇缴总额等于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系统计算)。
(2)协议周期,可选择按月、按季或按年三种不同扣款周期进行缴存。选择按月的,每月扣缴一次,扣缴金额为当月缴存额;选择按季的,每3个月扣缴一次,扣缴金额为3个月缴存额;选择按年的,每12个月扣缴一次,扣缴金额为12个月缴存额。
(3)首次托收月,可选择最早从开户月份起进行缴存,也可选择从开户月份后的月份开始缴存。
(4)每月扣缴日,缴存住房公积金采用委托代扣方式,每月20日为固定扣缴日,在扣缴日我局将从灵活就业人员本人的扣款银行账户,按约定金额和协议周期足额扣缴。
缴存指南:点击查看
2、现场办理
通过到各市县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以及各市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办理。
缴存地点
推荐阅读:海南省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一览表
缴存证明办理
1、线上办理
查询/下载/打印平台:海易办、海南政务服务网
以海易办为例:进入【海易办】,点击【公积金】专题。下拉找到【证明事项】,点击【开具职工缴存证明】即可。
2、线下办理
办理地点:通过到各市县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以及各市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办理
所需材料:身份证
微信搜索公众号【海口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海口公积金最新消息,查看公积金办理业务、办理入口、缴存基数范围变化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