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就业困难人员说明与优惠政策

导语 海口就业困难人员的定义是什么?怎么才算是就业困难人员呢?海口本地宝为您搜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到您!

  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1.低收入家庭劳动力;

  2.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 (女40岁以上、男 50岁以上);

  3.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5.完全失地农民;

  6.随军家属;

  7.省委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低收入家庭劳动力是指我省农村脱贫监测户、相对稳定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城乡低保家庭、城乡零就业家庭的劳动力。

  零就业家庭是指我省城镇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创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

  温馨提示:

  就业困难人员除享受国家一般就业优惠政策外,还可以享受重点就业扶助、社会保险补贴等优惠政策。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海口本地宝】,在微信对话框内回复【就业困难】即可获取海口就业困难认定条件,申请入口,申请表下载,申请指南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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