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非房屋类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导语 在海口,因为退休、出国等原因想要提取住房公积金,退休的需要提供退休证明材料(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不提供)。
海口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一、出国定居
职工出境定居,且在我国境内的户口已被注销的,可销户提取。
1.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
2.公安部门注销户籍的证明材料。
二、退休提取
1.本人身份证件和社保卡(无社保卡需临柜提供银行卡);
2.法定退休的:退休证明材料(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不提供);
3.提前退休的:省市县职能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取
1.本人身份证件和社保卡(无社保卡需临柜提供银行卡);
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3.《残疾证》(一级至四级)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
四、离职提取
离职提取业务实行承诺制申请办理。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通过线上渠道或持本人身份证件到各市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签署承诺书后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海口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海南政务服务网/海易办入口、办理条件/材料/流程、提取额度/办理时限/到账时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