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海口限价商品房申请条件及材料
导语 在海口想要申请购买政府统筹管理的限价商品住房,应该满足哪些条件?准备哪些材料?本文为你解答。
海口限价房申请指南
一、 申请购买政府统筹管理的限价商品住房应当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一)申请人符合本市公布的户籍、从业期限、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等规定条件。
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常住户口,在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实际居住或工作的。
2.申请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其户口登记不在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但已在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实际居住或工作满1 年及以上的。
3.申请人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已与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依法登记的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工作满5 年及以上或者在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从事个体经营满5 年及以上,且已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2 年及以上,并在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实际居住的。
4.申请人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但属本省或本市人才计划引进,已与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依法登记的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累计为5 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服务时间已满6 个月及以上,且在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实际居住的。
5.申请人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但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中级及以上技术等级,已与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依法登记的单位签订服务期累计5 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服务时间已满1 年及以上,并已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1年及以上,且在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实际居住的。6.申请人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不符合本项第1 目至第5目规定条件的,应当在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实际居住满8年及以上的7.单身居民申请年龄要满30周岁。
(二)收入条件: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6000元(含),单身居民(年龄满35周岁)年可支配收入低于50000元(含)。
(三)住房条件:在本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含)。
(四)财产值条件:家庭人均财产值低于210000元(含)。
五、申请人及其夫妻双方的任一方已购买单位房改房公有住房、单位职工集资合作建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优惠住房,且原所购政策性优惠住房面积未达到本省规定的职工住宅控制标准的,将原所购政策性优惠住房腾退后,可以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申请人及其夫妻双方的任一方已按规定领取了政策性住房补贴的,不得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二、申请限价商品房需要提交的材料
1、海口市保障性住房申报审批服务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件、户口簿;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证明,包括家庭人数、工作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收入及住房情况证明;
4、其他材料:户口不属本市常住户口的,根据相应的申请条件分别提交以下材料:
(1)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人材引进证明;
(2)申请人工作单位证明、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证明;申请人缴交各项基本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在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实际居住满8 年及以上的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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