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安居房只能现场申请吗?

导语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试点启动安居房申请窗口,想要申请安居房的,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窗口申请。

  海口安居房申请方式

  暂时只能线下申请。

  申请时间:5月7日至5月31日(试运行)

  备注:安居型商品住房服务窗口实施启动试运行,暂定试运行时间至2021年5月31日,试运行期间,各区行政审批不受办理时限限制。在安居型商品住房审批系统上线前,各区服务窗口以受理申请材料为主,受理标准为要件齐全。试运行结束后,我们将根据服务窗口试运行情况和您的意见,对服务窗口及安居型商品住房申请业务办理事项作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另行公布正式运行时间等信息。

  去哪申请?

  申请人应当填写《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申请表》并持下列材料,向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区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提出安居型商品住房申请。

  需要什么材料?

  (一)申请人、共同申请人身份证件、户籍证明、社会保障材料、婚姻证明和人才认定证明文件等材料;

  (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或在本省城镇拥有 1 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承诺。

  申请人可优先配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省部级以上劳模证书;

  (2)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复转军人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证明材料;

  (3)D级危房鉴定报告;

  (4)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一、二级残疾证书重残人员或者优抚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当在提交前款规定材料的同时,签署诚信声明,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同意接受对住房状况等的核查。

  推荐阅读:海口安居房申请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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