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指南

导语 海口市就业见习单位吸纳就业见习人员可以申请补贴,见习人员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

  海口就业见习补贴

  补贴范围

  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我省16-24岁未就业青年。

  对吸纳上述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 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申请材料

  1、海南省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2、单位支付给见习生工资的银行凭证;

  3、毕业证;

  4、身份证;

  5、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补贴标准

  见习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如海口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670元),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海口市补贴标准为1336元),给予单位见习补贴。

  就业见习时间

  就业见习时间一般为3个月至12个月。

微信搜索公众号海口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就业补贴】可获海南政务服务网入口、申请指南、材料及办理流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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