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个人出租房需要缴纳哪些税?

导语 在海口出租房屋的,需要缴纳部分税款,包括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等。

  海口租房纳税

  一、增值税

  自然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优惠政策: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二、房产税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印花税

  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五、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税费的扣除次序为:

  (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二)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三)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四)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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