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怎么罚

导语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处罚标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惩罚。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47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登记信息

  (a)当所有人为自然人时:

  登记如下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和通讯地址;无人机的产品类型、型号、序列号、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规定的唯一产品识别码、飞控序号、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使用用途等;

  (b)当所有人为法人时:

  登记如下信息: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联系人、联系人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以及本条第(a)段要求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信息和使用用途。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海口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无人机】可获无人机实名登记入口,登记图文指南,登记类型,处罚措施,查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原文及解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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