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25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5日举行,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5〕1号)和《关于2025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5〕29号)要求,2025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5日举行,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省委人才发展局、省新闻出版局共同负责对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省新闻出版局负责考生报名资格核查工作;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考试考务工作。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置“新闻基础知识”“新闻采编实务”2个科目,各科目均为主、客观混合试卷。应试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三、报名条件
凡符合《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国新出发〔2022〕21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详见附件1)。报考时,报考人员须上传所在新闻单位及其主管单位同意其报考的书面审核意见(审核表见附件2)。报考人员应在现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四、报名流程
(一)资格初审
1.提出申请。有意报考人员须向所在新闻单位提出报名申请。
2.单位审核。各新闻单位对照报名条件(附件1)审核人员资质并填写《2025年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参考人员审核意见表》(附件3),报主管单位审核。
3.报送名单。各新闻单位于7月28日前将经主管单位盖章同意的审核意见表纸质件报送至省新闻出版局(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四号楼305室,联系电话:65332869)。
(二)网上报名
经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于7月29日至8月5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注册报名、网上缴费(详见附件4)。
五、告知承诺制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除“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外,其他人员均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
“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和考后全程运用多种方式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并按有关要求对不实承诺进行处理。
六、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标准依据《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琼发改便函〔2023〕2827号)的规定执行,69元/人/科。报名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
七、成绩查询
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八、有关事项
(一)应试人员需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相关须知事项,提前到达考点进行身份核验。
(二)应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考试开始5分钟后禁止进入考场;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联系方式
(一)省新闻出版局咨询电话(报名资格):65332869。
咨询时间:08: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二)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咨询电话(考试考务):65375001、65339752、65338399、65351474。
咨询时间:08: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