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海口市第二中学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 附岗位表

导语 海口市第二中学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被聘用人员为海口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一起来看。

  海口市第二中学2024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一)

  一、学校性质

  海口市第二中学创建于1958年9月,海南省一级学校,海口市教育局直属的一所公立完全中学。荣获海口市安全工作先进单位、海南省实验教学示范学校、海南省中小学创新实验空间(室)示范校、2023年海南省智慧校园试点学校、海南省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校、海南省依法治校第一批示范校、国家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等称号。

  二、招聘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原则;

  2.坚持同岗择优原则,即在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择优聘用;凡出现拟聘用人员不能按时按规定签约时,按招聘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

  三、招聘人数、薪酬待遇及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职业资格、专技证书等其他条件,具体参见《附件1:海口市第二中学2024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在职教师岗位信息表》。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被聘用人员为海口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专业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1)、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详见附件2-2)。《专业参考目录》仅供本次招聘过程中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报名、资格审核时参考使用。由于各类院校专业名称设置繁杂,且每年均有新设专业、自主设置专业出现,《专业参考目录》尚无法涵盖所有专业。报名阶段,报考人员专业与《专业参考目录》专业相近或者属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应当在报名系统中如实输入具体专业名称,并上传所在学校或学院开具的课程设置证明等材料,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具体职位需求及专业一致性原则予以认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专业审核结果进行解释。

  三、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需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或工作单位同意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海口市第二中学2024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在职教师岗位信息表)。

  7.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未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未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7)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点击下一页查看报名时间和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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