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海口市第二中学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 附岗位表
导语 海口市第二中学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被聘用人员为海口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一起来看。
海口市第二中学2024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一)
一、学校性质
海口市第二中学创建于1958年9月,海南省一级学校,海口市教育局直属的一所公立完全中学。荣获海口市安全工作先进单位、海南省实验教学示范学校、海南省中小学创新实验空间(室)示范校、2023年海南省智慧校园试点学校、海南省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校、海南省依法治校第一批示范校、国家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等称号。
二、招聘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原则;
2.坚持同岗择优原则,即在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择优聘用;凡出现拟聘用人员不能按时按规定签约时,按招聘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
三、招聘人数、薪酬待遇及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职业资格、专技证书等其他条件,具体参见《附件1:海口市第二中学2024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在职教师岗位信息表》。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被聘用人员为海口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专业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1)、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详见附件2-2)。《专业参考目录》仅供本次招聘过程中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报名、资格审核时参考使用。由于各类院校专业名称设置繁杂,且每年均有新设专业、自主设置专业出现,《专业参考目录》尚无法涵盖所有专业。报名阶段,报考人员专业与《专业参考目录》专业相近或者属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应当在报名系统中如实输入具体专业名称,并上传所在学校或学院开具的课程设置证明等材料,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具体职位需求及专业一致性原则予以认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专业审核结果进行解释。
三、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需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或工作单位同意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海口市第二中学2024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在职教师岗位信息表)。
7.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未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未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7)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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