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海口市第二中学下半年公开招聘报名时间和入口

导语 海口市第二中学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被聘用人员为海口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一起来看。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口市教育局官网和海口市第二中学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考生报考后,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均在海口市第二中学公众号了解招聘工作进展和有关事项的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海口市第二中学公众号,进入“海口市第二中学2024下半年公开自主招聘教师”公告栏目,查看报名公告,并按照公告规定要求下载相关表格填写,提交有关证书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电子邮件报名。

  邮箱地址:hk2zbgs@163.com

  2.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6日-22日

  3.报名要求:

  (1)每位考生限报考1个岗位;

  (2)网上报名须上传以下原件的电子扫描材料:

  ①《海口市第二中学2024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本人完整填写贴照片,《考生承诺书》签名(附件4);

  ②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合并成一张图片)或社保卡;

  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即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⑥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考试等级证书(不低于二级乙等);

  ⑦省级骨干教师、特级教师提供职称、资格证书(符合条件者提供);

  ⑧同时提供相关合同、社保清单、工作证明(附件5)等相关任职材料;

  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6),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⑩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能证明工作业绩和个人荣誉的相关证书材料;

  ⑪近期彩色免冠白底电子证件照1张。

  4.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在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事项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已办完入编手续的,则办理相关解聘手续。应聘人员报名期间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但报名时隐瞒其有工作单位事实的,一经查实,不予聘用。

  注:上述所有证件的原件在面试前核验。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员填报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补交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初审资格通过名单将在海口市第二中学公众号公布。并由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在海口市第二中学公众号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招聘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应聘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则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资格审查小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比40%和面试成绩占比60%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含教育学、心理学)及所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其中专业知识测试占70%等。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公布笔试成绩同时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

  (6)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海口市第二中学公众号公布。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7)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社保卡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如身份证遗失的,则需要向派出所开具的加盖派出所公章并有本人照片以及身份信息的证明)进入考场考试。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确定。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面试前3天在海口市第二中学公众号公布名单。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验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

  ①《海口市第二中学2024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本人完整填写贴照片,《考生承诺书》签名(附件4);

  ②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合并成一张图片)或社保卡;

  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即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⑥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考试等级证书;

  ⑦省级骨干教师、特级教师等证书(符合条件者提供);

  ⑧同时提供相关合同、社保清单、工作证明(附件5)等相关任职材料;

  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6),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⑩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能证明工作业绩和个人荣誉的相关证书材料;

  ⑪近期彩色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面试人员名单在海口市第二中学网站和海口市第二中学公众号公布。

  (1)面试方式:采取现场微格教学、答辩等方式。

  (2)面试内容: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实践能力。考评方式为现场微格教学和现场答辩。根据应聘者应聘岗位所涉学段、学科的教学内容和答辩题目,教师准备60分钟后,先进行15分钟的现场微格教学,再进行5分钟的现场问答。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公告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居民身份证(社保卡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如身份证遗失的,则需要向派出所开具的加盖派出所公章并有本人照片以及身份信息的证明)进入考场。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通过海口市第二中学网站和海口市第二中学公众号公布。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六)体检及考察

  1. 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应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查结论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和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应聘人员经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人选及结果在海口市第二中学网站和海口市第二中学公众号公布。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第二中学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八)拟录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海口市教育局、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录用。

  (九)办理聘用手续

  凭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录用核准通知书向市委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相关调入和聘用手续。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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