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一览

导语 结合龙华区教育工作实际,龙华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80名,一起来看。

  海口市龙华区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示(一)

  为推动我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大引才力度,及时补充优秀教师,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育工作实际,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80名。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服从安排,爱生敬业。

  (二)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1月6日以后出生)。

  3.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学岗位还需学位证书。

  4.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所有岗位不含中职及高校教师资格);

  5.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6.报考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岗位须是相关心理学专业毕业并持有相应的心理学教师资格证。

  7.“三支一扶”、大学生中西部志愿者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编在岗(含试用期)的教师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2.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调查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6.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7.失信被执行人;

  8.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务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9.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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