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医保如何报销?

导语 海南省与其他省市实现联网过后,在海南参保的人员如何在异地进行医保报销?本文为你解答。

  海南省本级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报销指南

  1、在广州市、广西区、山西省统筹区就医

  目前,海南省与广西区本级(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贵州省本级(贵州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山西省本级(山西省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黑龙江省本级(黑龙江省社会医疗保险局)、广州市(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签署了异地医疗合作框架协议。

  其中,广州市、广西区、山西省本级是双向的,就是说双方人员可以在对方指定医院就医结算,实施时间以对方通告为准;贵州省、黑龙江省为单向,即我省人员尚不能在对方医院进行就医结算。

  备案流程: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1)参保人或其代办人在参保地经办机构提交《海南省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或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业务大厅填写备案信息;

  (2)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登记

  (3)参保人持社保卡在外省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2、异地转诊人员

  (1)参保人或其代办人在参保地经办机构提交《海南省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2)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登记

  (3)参保人持社保卡在外省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操作步骤:进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业务大厅网址——点击“个人登录”(先注册再登录)——业务办理——异地就医申请——填写备案信息。

  《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转诊异地结算申请表》由我省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填写并盖章。

  2、在其他省市就医

  在异地住院时,全部垫付医疗费用,收集相关医疗资料、发票,回参保地经办机构报销。

  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异地就医结算办公室:0898—65356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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