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海南商品房现房销售如何保障质量?

导语 海南改革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新出让土地建设的商品住房,实行现房销售制度。购买现房时如何保障房屋质量?

  海南省商品房现房销售制度

  因商品住房实行预售制度引发的质量投诉、合同纠纷、延期交房、配套设施不落实、违规销售甚至开发商收钱跑路等一系列问题,成为房地产投诉和纠纷的最主要因素。为从根本上杜绝因预售制度带来的系列问题,《通知》提出改革商品住房预售制度,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新出让土地建设的商品住房,实行现房销售制度。按照国家《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现房销售的房屋应通过竣工验收且供水、供电、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如何保障现房的质量?

  《海南省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并将于5月10日起实施。

  《办法》总共21条规定和6个附件。对全装修提出了总的标准和要求,全装修应按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造的要求实施,积极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内装修,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特别要求装修工程完成后,要对室内环境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如何进行的?

  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是指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住宅工程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据国家和本省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设计文件等,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的活动。

  首先,做好分户验收前的准备工作。分户验收前,由建设单位组织成立分户验收小组,组织制定分户验收方案;准备好相关的检测仪器,并保证仪器的准确和正常使用;做好外墙(窗)淋水试验的准备工作。《办法》规定了分户验收工作小组应包括下列人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长)和专业技术人员,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副组长)和专业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副组长) 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副组长)、 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等有关人员。

  其次,实施现场分户验收。依据国家和本省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合同及样板房等,严格落实“一户一验”,逐户、逐间、逐段进行,内容包含户内验收(共16项内容)和公共部位验收。对外墙(窗)等容易产生渗漏水的部位须按外墙(窗)淋水试验要求进行淋水检查。发现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不符合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的,分户验收小组应当书面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分户验收合格的,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在《海南省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上按照规定签字、盖章确认,其中施工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还应加盖个人执业注册章。在填写《海南省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时,应附上整改复查记录。

  第三,资料报送。在分户验收全部完成后,组织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建设单位应将《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方案》、《海南省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海南省住宅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承诺书》等,报送负责监督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第四,监督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自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分户验收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分户验收工作的监督抽查,重点抽查分户验收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要求、分户验收方案的执行情况、分户验收表及分户验收汇总表中签字盖章是否齐全、验收小组查出的质量问题是否整改完毕等;根据监督实际情况,确定监督抽查内容和数量,抽查工程实体情况与分户验收记录是否存在异常等。

  发现存在违反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管理有关规定,分户验收记录内容不真实、验收的分项工程内容不齐全,存在影响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或明显质量缺陷等质量问题情况的,应当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重新组织分户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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