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海口老旧柴油车污染治理补贴申请指南

导语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发布通知,将要恢复海口市老旧车提前淘汰补贴和污染治理补贴的申请事宜。海口老旧柴油车污染治理补贴怎么申请?

  海口老旧柴油车污染治理补贴

  申请条件

  1、在海口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符合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的中、大型柴油载客车辆和中、重型柴油载货车辆(注册登记日期为2008年7月1日-2013年6月30日,部分车辆登记时间不在此范围但在生态环境部机动车环保网上查询认定为国三标准的中重型柴油车也属于补贴范围)。

  2、不属于财政供养的车辆;

  3、不属于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4、行驶里程不超过30万公里的车辆;

  5、车况及发动机达到指定的良好工作状态的车辆(车辆轮边功率与标定功率百分比不小于50%,加载减速烟度排放值不大于1.7m-1,自由加速烟度排放值不大于2.0m-1);

  6、安装柴油车颗粒物捕集器后检测达到规定的排放要求;

  7、安装尾气在线监控装置并且与省环保部门柴油车排放污染监控平台联网;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申请人凭《机动车登记证书》到海口市生态环保局受理窗口领取并填报《海南省中重型老旧柴油车颗粒物捕集器加装申请表》(地址:秀英区长滨东四街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5栋南楼6楼6020室;电话0898-68723905)。

  2、认定和通知。申请人委托机动车排气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车况检查和原始排放测试,出具初检报告(车辆初检费用由柴油车颗粒物捕集器生产厂家承担),并到市生态环保局、市车管所对提交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初检报告和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材料进行认定。经认定符合治理改造条件的,由市生态环保局通知申请人可以受理。

  3、选择产品和签订合同。对符合治理改造条件的车辆,由申请人选择柴油车颗粒物捕集器产品,并与生产厂家签订改造合同。截止2018年12月18日,生态环境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公布的柴油车颗粒物捕集器环保信息公开产品共有9种(具体名录见后文)。

  4、安装柴油车颗粒物捕集器。由申请人委托生产厂家选定具有二类以上资质的汽车维修企业,并在生产厂家指导下按照技术要求进行柴油车颗粒物捕集器和尾气在线监控装置的安装、调试。建立一车一档,对改造车辆整车、车架号和安装前后尾部拍照留底入档,出具《海南省中重型老旧柴油车颗粒物捕集器安装单》。柴油车颗粒物捕集器生产厂家应将所安装的车辆尾气在线监控数据信息对接传输至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的柴油车排放污染监控平台。

  5、车辆复检、复测。申请人委托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对治理改造完毕的车辆进行外观检查和排放检测(费用由柴油车颗粒物捕集器生产厂家承担)。外观检查主要核实安装的柴油车颗粒物捕集器与《海南省中重型老旧柴油车颗粒物捕集器安装单》上内容是否相符,且尾气在线监控是否与省环保部门柴油车排放污染监控平台正常联网。排放检测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范要求采取加载减速工况法,三个工况点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排放要求。(不适用加载减速法的,可采用自由加速法),出具汽车排气污染物检测报告,检测结果须符合下表要求:

  6、补贴申请。申请人到市生态环保局受理窗口办理补贴申请。

  7、支付补贴。市生态环保局完成审核并确认车辆尾气在线监控数据已经与省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联网后,发放尾气治理合格标志,并按规定将补助资金划拨至以申请人名义开立的银行账户。

  补贴申请材料

  申请人到市生态环保局办理补贴申请时,应当提交如下材料:

  1、《海南省中重型老旧柴油车颗粒物捕集器加装申请表》。

  2、《非财政供养单位中重型老旧柴油车承诺书》(该表可到市生态环保局窗口领取填写)。

  3、营运车辆提供道路运输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与柴油车颗粒物捕集器生产厂家签订的设备安装合同。

  5、柴油车颗粒物捕集器销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6、《海南省中重型老旧柴油车颗粒物捕集器安装单》原件。

  7、柴油车颗粒物捕集器安装后的汽车排气污染物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8、《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机动车登记证书》遗失应到机动车注册地的车管所补办,无法补办的,由机动车注册地的车管所出具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清单加盖公章,并附上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进行佐证。

  9、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需提供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

  10、机动车所有人是单位的,需提供与车辆注册单位同名的账号和开户银行;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应提供与机动车所有人同名的个人银行储蓄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

  对机动车所有人和实际控制人不符、机动车无法过户到实际控制人名下的,应补充实际控制人1年以上的机动车保险单、实际控制人承诺书以及相关证明办理补贴手续。相关证明出具要求为:机动车所有人为存续单位的,出具单位转移所有权证明;机动车所有人为被撤销单位的,出具单位被撤销的官方文件;机动车所有人为被注销公司的,出具工商部门注销证明;机动车所有人为已死亡自然人的,出具自然人死亡证明。

  11、凡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单位(本人)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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