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5)

导语 《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22)》印发,人才按照A类人才、B类人才、C类人才、D类人才、E类人才划分。

  (十五)航天领域

  A类人才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

  2.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

  3.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4. 发达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比照中国“两院”院士)。

  5. 国家实验室主任、国防科技国家实验室主任。

  6. 发达国家国立研究所或国家实验室主任、首席科学家。

  B类人才

  1. 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二、三完成人)、一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成就奖获得者。

  2. 新兴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比照中国“两院”院士);国际宇航科学院院士。

  3.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总体组技术总师、副总师;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国家航天重大工程、重大专项、重大项目的总指挥、总设计师、总工程师;经批复立项的国家航天重大研究项目的总体组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研究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4. 国家实验室副主任、国防科技国家实验室副主任,国家重点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主任,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国防科技工业创新中心主任。

  5. 发达国家国立研究所或国家实验室副主任、高级研究员;新兴国家国立研究所或国家实验室主任、首席科学家。

  6. 联合国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COPUOS、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国际委员会ICG、地球观测组织GEO、国际卫星对地观测委员会CEOS、国际空间探索协调组ISECG、机构间空间碎片协调委员会IADC、空间与重大灾害国际公约组织、国际宇航联合会IAF、国际宇航科学院IAA、空间研究委员会COSPAR、空间数据系统咨询委员会CCSDS主要负责人。

  7. 大国工匠年度人物。

  C类人才

  1. 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二完成人),全国创新争先奖(奖章),国防科学技术奖(国防技术发明奖、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一等奖(第一完成人),军队科技进步奖特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一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中国专利金奖(第一发明人),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第一发明人)获得者;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

  2.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组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国家航天重大工程、重大专项、重大项目的副总指挥、副总设计师、副总工程师;经批复立项的国家航天重大研究项目行政副总负责人、技术副总负责人、副总研究师;经国防科工局等部门批复立项或认证的运载火箭、卫星、飞船、探测器、航天员系统、发射场系统的总指挥、总设计师、总工程师、总工艺师。

  3. 新兴国家国立研究所或国家实验室副主任、高级研究员;国家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副主任;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国防科技工业创新中心副主任;部级重点实验室、部级工程实验室、部级工程研究中心、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部级技术创新中心主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

  4. 联合国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COPUOS、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国际委员会ICG、地球观测组织GEO、国际卫星对地观测委员会CEOS、国际空间探索协调组ISECG、机构间空间碎片协调委员会IADC、空间与重大灾害国际公约组织、国际宇航联合会IAF、国际宇航科学院IAA、空间研究委员会COSPAR、空间数据系统咨询委员会CCSDS分管负责人、秘书长。

  5.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科学》(Science)、《自然》(Nature)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者。

  6. 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7. 经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具有10年以上运载火箭、航天器、航天防务装备的总体设计、总装总测、发射服务、进出口贸易,以及结构、控制系统、发动机及动力系统、测运控系统、地面系统等核心子系统研制与配套服务从业经历的航天企事业单位高级管理人才。

  D类人才

  1. 全国创新争先奖(奖状)获得者;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获得者;军队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二完成人)、一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获得者。

  2. 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

  3. 经国防科工局等部门批复立项或认证的运载火箭、卫星、飞船、探测器、航天员系统、发射场系统及其直属子系统的副总指挥、总副设计师、副总工程师、副总工艺师,总体专业副总师;经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确认,企业立项的运载火箭、航天器、航天员系统、发射场系统项目的总指挥、总设计师、总工程师、总工艺师。

  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青年项目负责人。

  5. 部级重点实验室、部级工程实验室、部级工程研究中心、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部级技术创新中心副主任;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实验室、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技术创新中心主任;“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6. 省部级以及航天央企集团级技术专家。

  7. 经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具有10年以上运载火箭、航天器、航天防务装备的总体设计、总装总测、发射服务、进出口贸易,以及结构、控制系统、发动机及动力系统、测运控系统、地面系统等核心子系统研制与配套服务从业经历的航天企事业单位中级管理人才。

  E类人才

  1. 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二完成人)、省级人才奖、省级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级优秀科技工作者;省级“科创杯”创新创业大赛、创客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2. 经国防科工局等部门批复立项或认证的运载火箭、卫星、飞船、探测器、航天员系统、发射场系统及其直属子系统的主任设计师、主任工艺师、行政指挥;经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确认,企业立项的运载火箭、航天器、航天员系统、发射场系统项目的副总指挥、副总设计师、副总工程师、副总工艺师。

  3. 取得相关领域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一级职业技能等级),并具有相应能力、做出实际业绩者。

  4. 取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者,并具有相应能力、做出实际业绩者。

  (十六)管理领域

  A类人才

  1. 曾担任发达国家、新兴国家国家级领导职务人才。

  2. 曾担任联合国秘书长、联合国专门机构总干事职务人才。

  B类人才

  1. 曾担任联合国助理秘书长、联合国专门机构助理总干事及以上职务人才。

  2. 具有发达国家、新兴国家专业技术性较强行政管理岗位(比照中国省部级)任职经历人才。

  3. 国务院授权由国资委(财政部)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的中央企业管理层正职(比照省部级管理干部)。

  4. U.S.News世界大学排名(U.S. News&World Report Best Global Universities Rankings)、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名榜》(THE)上年度评选排名前200位的世界知名大学校长。

  5. QS商科硕士排名(QS Business Masters Rankings)上年度评选排名前20位的商学院院长。

  6. 茱莉亚音乐学院(The Juilliard School)、耶鲁大学音乐学院(Department of Music,Yale University)、英国皇家艺术学院(Royal College of Art)、美国普瑞特艺术学院(Pratt Institute)、美国艺术中心设计学院(Art Center College of Design)等世界著名音乐、美术、艺术、设计院校校长。

  C类人才

  1. 曾担任联合国秘书处、联合国专门机构及其他政府间国际组织,或特别重要非政府间国际组织D级及以上职务人才。

  2. 具有发达国家、新兴国家专业技术性较强行政管理岗位(比照中国司局级)任职经历人才。

  3. 国务院授权由国资委(财政部)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的中央企业管理层副职、部门管理层正职,一级分公司、一级子公司管理层正职(比照司局级管理干部);省级政府授权由国资委(财政厅)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的省属企业管理层正职(比照司局级管理干部)。

  4. U.S.News世界大学排名(U.S. News&World Report Best Global Universities Rankings)、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名榜》(THE)上年度评选排名前200位的世界知名大学副校长。

  5. QS商科硕士排名(QS Business Masters Rankings)上年度评选排名前20位的商学院副院长。

  6. 茱莉亚音乐学院(The Juilliard School)、耶鲁大学音乐学院(Department of Music,Yale University)、英国皇家艺术学院(Royal College of Art)、美国普瑞特艺术学院(Pratt Institute)、美国艺术中心设计学院(Art Center College of Design)等世界著名音乐、美术、艺术、设计院校副校长。

  7. 发达国家综合医院(比照中国三甲医院)高级管理人才。

  8. 国际高水平科技期刊(《期刊引用报告》JCR一、二区)总编辑(主编)。

  D类人才

  1. 曾担任联合国秘书处、联合国专门机构,以及其他政府间国际组织,或特别重要非政府间国际组织P3级及以上职务人才。

  2. 具有发达国家、新兴国家专业技术性较强行政管理岗位(比照中国县处级)任职经历人才。

  3. 国务院授权由国资委(财政部)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的中央企业部门管理层副职,一级分公司、一级子公司管理层副职(比照司局级或县处级管理干部);省级政府授权由国资委(财政厅)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的省属企业管理层正职(比照县处级管理干部)、副职(比照司局级或县处级管理干部)。

  4. U.S.News世界大学排名(U.S. News&World Report Best Global Universities Rankings)、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名榜》(THE)上年度评选排名前200位的世界知名大学管理层正、副职。

  5. 新兴国家综合医院(比照中国三甲医院)高级管理人才。

  6. 四级以上养老机构(依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高级管理人才。

  7. 世界500强企业总部以及一级分公司、一级子公司,中国500强企业,海南100强企业推荐的科研技术骨干和高级管理人才(分别限4人、2人、2人、2人、1人,须能达到E类以上相关标准)。

  8. 国际高水平科技期刊(《期刊引用报告》JCR一、二区)副总编辑(副主编)、编委。

  9. 持有《高级操纵员执照》且拥有担任操作或指导他人操作核设施控制系统工作经历的人才。

  E类人才

  1. 市(县、区)级政府授权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的市属企业管理层正职。

  2. 三级养老机构(依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高级管理人才。

  3. 世界500强企业总部以及一级分公司、一级子公司,中国500强企业,海南100强企业推荐的科研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分别限5人、3人、3人、3人、1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研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1人)。

  4. 持有《操纵员执照》且拥有担任操作核设施控制系统工作经历的人才。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海口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高层次人才】可获海南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申请入口/流程/材料等,人才福利政策,天涯英才卡使用指南(景区优惠)/申请方式/入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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