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房屋赠送给外省户籍父母后可以买房吗?
导语 海口市房屋赠送给父母后,赠与的住房不受住房套数限制,可以办理相关手续。已经办理了手续的赠与人,满足限购条件的,可以再次购买住房。
海口房产赠送给父母
根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本地居民多套住房限购政策及现房销售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建房〔2020〕105号)通知要求:一、关于本地居民多套住房限购政策(六)赠与的住房,不受住房套数限制,可以凭赠与合同办理合同网签备案和不动产登记等手续。赠与方已赠与非直系亲属的住房套数,仍视为赠与方实际拥有的住房套数。
简单来说,已经将海口市房产赠与父母的,满足限购条件,可以再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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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予之后多久可以买卖?
根据琼建房〔2018〕102号要求,七、关于限制转让有关要求2017年4月14日至2018年3月30日之间,在除海口、三亚、万宁、陵水之外的市县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转让限制,执行《关于限制购买多套商品住宅的通知》〔琼建房〔2017〕96号)有关规定。
即居民家庭新购买的第2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须取得不动产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2017年4月14日至2017年9月20日之间,在海口、三亚、万宁、陵水,居民家庭新购买的第2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须取得不动产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2017年9月20日之后,在海口、三亚、万宁、陵水,居民家庭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新购买的住房(含二手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转让。
2018年3月30日之后,在全省范围内,居民家庭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新购买的住房(含二手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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