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安居房需要摇号吗?
导语 海口市试点建设安居型商品住房,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配售,配售方式以轮候为准,不摇号。
海口安居房配售
安居房不摇号。
安居型商品住房实行轮候制度。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应当根据轮候规则确定轮候顺序,并实施轮候登记。轮候登记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安居型商品住房项目配售前,市住房保障实施 机构应当根据安居型商品住房可售房源及轮候登记情况制定安 居型商品住房配售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
配售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拟出售的安居型商品住房房源的基本信息,包括项目 位置、户型面积、销售价格等;
(二)配售范围及具体条件;
(三)配售方法和程序;
(四)安居型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签订的方式;
(五)其他必要的内容。
轮候对象可以按公布的安居型商品住房配售方案向市住房保障实施机构申请购房意向登记。
申请人按照配售方案规定选定配售房号后,应当在规定的地点和期限签订安居型商品住房买卖合同。 申请人选定配售房号后,因自身的原因未与建设单位签订安 居型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的,视为该申请人放弃本期安居型商品住 房的购买资格。
申请人放弃本期购买资格的,可参与下一期安居 型商品住房配售。申请人按规定办法及程序两次选定配售房号 后,均因自身原因未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居型商品住房买卖合同 的,取消其安居型商品住房申购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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