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海口申请安居房住房证明怎么办?
导语 海口市开启安居房申请,申请安居房的需要提供相关住房证明,目前海口住建局采取诚信承诺制。不用申请人自行提供。
海口安居房申请住房证明
无需个人提供。
市民申请时无须提交个人住房情况证明,由审核人员在全省住房信息系统中进行核查。申请人需如实填报个人住房情况,并签署在申请表中的诚信声明,如有虚报瞒报及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按照《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三十四条规定规定处理。
处罚标准
申请人以隐瞒或者虚报户籍、年龄、婚姻和住 房等状况的方式弄虚作假,或者采取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购 买安居型商品住房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申请人尚未承购安居型商品住房的,应当撤销其准购 资格,并自撤销其准购资格之日起5年内不予受理其安居型商品住房申请;
(二)申请人已经承购安居型商品住房的,应当责令申请人 腾退住房,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者其指定单位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回所购房屋,并不再受理其购买安居型商 品住房申请。
申请人因骗购安居型商品住房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 法规定的,除依法进行处理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将其 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本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将公示内容抄告其所属单位和相关信用平台,进行信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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