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海口失业补助金什么时候失业的可以领?

导语 想要申请海口失业补助金的,需要是在2021年1月至6月期间新发生的失业停保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海口失业补助金申请条件

  1、对2021年1月至6月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2021年1月至6月期间新发生的失业停保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3、对2020年符合原失业补助金政策且未及时申领的人员,当前处于失业状态的。

  满足以上其中一项条件的方可申领,申领期限可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

  已经领满期限的不得再次申领。

  注:1.无需办理失业登记;2.正在领取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不得重复享受失业补助金。

  申请方式

  网页端办理。

  网上申领步骤:登陆“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业务大厅”→点击“就业失业服务(个人)”→点击“失业保险”→点击“失业补助金申请”→填写信息,失业前为海口市参保的失业人员提交机构选择“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并提交。

微信搜索公众号海口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补助】可获办理入口汇总、领取指南(材料、条件、流程)、申请表、补助标准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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