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落户邮寄的材料不对怎么办?

导语 海口落户采取不见面审批模式,全程邮寄材料办理相关事项,如果邮寄的材料有误,建议咨询办理机构。

  海口落户不见面审批

  邮寄的材料有误的可以联系办理机构咨询退回或者补寄。

  海口市局公安局户政处:0898-31652340

  秀英公安分局人口和出入境管理服务中心:0898-68636277

  龙华公安分局人口和出入境管理服务中心:13907571712

  琼山公安分局人口和出入境管理服务中心:0898-65852699

  美兰公安分局人口和出入境管理服务中心:0898-60821098

  开发区公安分局户政窗口:0898-65580783

  邮寄材料

  收到办理单位邮寄的《准予迁入证明》后,到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然后将申办材料原件、《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申请人及随迁人1寸近期白底彩照一起邮寄到指定收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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