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招聘资格审查和考核程序

导语 根据工作需要,考核招聘专业技术岗工作人员2名。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提交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2024年8月7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4年8月7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于2024年8月7日17时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4年8月7日17时准时关闭。

  本次考核招聘不设定开考比例。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资格审查小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资格初审合格应聘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官网公布,考生也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状态。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社保卡);

  (2)户口本;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本人近期证明1寸免冠证件照片;

  (5)学历认证书;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有二维码标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6)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截图需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及查询结果,查询范围为全国);

  (7)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附件3);

  (8)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9)《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2024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由本人填写完整并签名贴照片);

  (10)国家一级运动员(含)和国家级以上(含)比赛前三名获奖证书;

  (11)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五)打印面试通知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打印面试通知单(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需留意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官网。

  (六)组织考核

  资格复审后,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考核。考核方式为专业操作考核。

  1.考核时间与地点:以公告通知为准。

  2.考核方式:采取专业操作考核。

  3.考核内容:以实际发布的考试公告为准。考核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核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聘用。考核结果由考官签字确认,成绩当场公布。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社保卡、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如身份证遗失的,则需要向派出所开具的加盖派出所公章并有本人照片以及身份信息的证明)进入考场考试。

  5.成绩公布: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成绩(60分以上)的先后排名,按1:1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环节人选。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成绩相同时,则加试一轮,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如该岗位考核人员综合分均未达合格分数线时,取消该岗位招聘。对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在合格分数线上,同时具有考核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列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考核成绩通过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官网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考核成绩由高至低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应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查结论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是否递补(如递补,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

  确定拟考察人选后,依据岗位职责要求,全面考察拟聘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以及考察人选对职位的适应程度,形成考察材料。

  体检和考察人选及结果在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官网公布。

  (八)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中共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党组审核后,拟聘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单位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拟聘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送市人社局核准聘用。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凭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录用核准通知书向市委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相关进人和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1年,累计就业时间不超过1年的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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