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招聘考核方式

导语 经批准,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及员额制工作人员22名,考试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四)考试招聘和考核招聘

  本次招聘分为考试招聘和考核招聘2类岗位:

  1.考试招聘实施笔试+面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

  2.考核招聘实施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各部分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考试招聘

  (1)笔试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执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本次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在不低于参加同一类型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基础上由集体研究划定。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在保亭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2)面试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执行面试。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确定。达到1:3比例的,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须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面试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计分方法

  考试招聘计分方法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根据“四舍五入”法,考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综合成绩在保亭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2.考核招聘

  考核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面试方式: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适应岗位的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

  (1)考试招聘: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报考同一职位有2名以上(含2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报考同一职位有2名以上(含2名)应聘人员出现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在进行面试加试后,按照最终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核招聘: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按最终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医院必须是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并到指定的三甲医院复检一次,体检以复检结论为准。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导致岗位空缺,可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相同岗位人员中,考试招聘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核招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和体检人选名单及结果在保亭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2.考察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时间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递补

  考试招聘岗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于面试前3天公布。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名单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因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考试招聘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考核招聘的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若没有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集体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考试招聘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考核招聘的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自愿放弃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1.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建议,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应聘人员权益,举报人须实名举报。

  2.在公示期内,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3.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4.按照《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新聘用人员在我县服务最低年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一年)。

  (八)有关问题说明

  1.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命题、评卷及相关考务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具有考务资质的机构组织实施;体检、考察、聘用人员档案审核及相关聘用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2.18周岁-45周岁,即1978年10月8日至2006年10月7日期间出生;18周岁-40周岁,即1983年10月8日至2006年10月7日期间出生。18周岁-35周岁,即1988年10月8日至2006年10月7日期间出生。

  3.2024年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往届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毕业生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毕业证。

  4.本次招聘专业参照《海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5)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视实际情况确定。

  5.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工作无关。

  6.应聘人员应全程密切关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报考事宜、资格审查结果、各项成绩、体检和拟聘用工作人员名单公布等情况。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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