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文昌市11月12日至11月15日最新禁飞通告

导语 文昌市人民政府决定在2024年11月12日—11月15日期间加强我市所辖空域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在特定时间禁止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飞行活动的通告

  为保障近期我市空域的安全,根据工作需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509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在2024年11月12日—11月15日期间加强我市所辖空域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4年11月12日12时至11月15日23时30分止,我市全市行政区域空域为临时空中限制区。在临时空中限制区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进行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在地面以及空中进行起降、飞行活动,禁止使用系留气球等悬挂装置,禁止燃放孔明灯。期间,需要利用小型航空器进行应急作业的飞行活动,须按照有关程序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二、在禁飞期间,涉及小型航空器、航空器材管理和使用的单位,要加强对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的监控,严格落实禁飞规定。

  三、各镇(场)及市公安、旅游文化、市场监管、气象、海关、应急管理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日常检查,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对违反本通告的,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通告。  文昌市人民政府2024年11月12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海口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火箭】可获文昌航天发射观测点/观测路线、火箭发射直播入口,查看交通管制安排、车辆预约入口/指南,发射场参观攻略/门票/出行等。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