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文昌市中小学教师校园招聘附件下载

导语 文昌市中小学决定赴高校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起来看招聘岗位及条件。

  四、拟聘人选(下拉获取附件下载)

  (一)根据考生报考的学科岗位,以各学科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同一岗位的拟聘人选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如面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另行确定),按加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对拟聘人选进行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教职工准入查询。查询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准入查询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考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和个人意愿相结合的原则,以1∶1比例自主选择确定聘用学科岗位。拟聘人选名单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签订协议

  (一)拟聘人选按招聘方有关要求和时间,将随身携带的三方就业协议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交由指定地点工作人员核实并签订协议;    (二)在签订协议现场,逾期没有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以及现场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后又自愿放弃的,均视为自行放弃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以进行一次递补;

  (三)未发放三方就业协议书或需网上邀约的入围考生,也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署承诺书。需网上签约的入围考生,须承诺在应约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完成签约。各用人单位要及时完成三方就业协议的签订工作;如后续考生放弃网上签约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四)签订三方协议后,如考生后续自动放弃招聘岗位,需经用人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才能解除协议,并且考生需缴纳违约金10000元(人民币),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体检

  拟聘用人选体检分为个人体质健康检查和心理健康测试。个人体质健康检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并到文昌市教育局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

  七、考察

  根据拟聘用人员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个人档案和相关考察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八、公示

  (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体检及考察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

  (二)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九、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人员毕业后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人事档案等有关材料,于指定时间内到文昌市教育局报到,统一办理聘用手续(材料不全者取消聘用资格,三方就业协议同时终止,空缺岗位不再递补)。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未配合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安排在我市所属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享受我市事业单位现行教师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符合我市相关人才政策的,可享受相应待遇;

  (四)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签订5年期限聘用合同(含试用期1年);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十、其他要求

  (一)本公告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三)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拟聘人员在签约后至报到前,因违纪等原因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八)未被聘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复印件不予返还;

  (九)考生参加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都应按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行程安排,对因考生个人原因影响参加招聘各环节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十)本公告由文昌市中小学教师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98-63220821,监督电话:0898-63222249,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6738761、66502026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注:节假日期间不予咨询,敬请谅解)

  附件:1-1.文昌市中小学教师校园招聘中学岗位表(华中师范大学考点).xlsx

  1-2.文昌市中小学教师校园招聘小学岗位表(华中师范大学考点).xlsx

  1-3.文昌市中小学教师校园招聘中学岗位表(海南师范大学考点).xlsx

  2.文昌市中小学教师校园招聘岗位报名表.doc

  3.文昌市中小学教师校园招聘资格复审材料清单.doc

  4.个人资质承诺书.doc

  5.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docx

  6.签约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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