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实验中学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录取流程

导语 此次公开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学教师。

  六、提交三方就业协议

  拟聘用人选公告发布后,拟聘人员须携带三方就业协议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并根据入围公告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提交本人已签名的三方就业协议书或现场签署《网上三方就业协议承诺书》。逾期没有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以及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又自愿放弃的,均视为自行放弃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将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毕业报到、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毕业报到

  入围人员毕业后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人事档案等有关材料,于指定时间内到海口实验中学办公室报到,由办公室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二)体检、考察及公示

  1.体检

  入围人员毕业报到后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

  体检合格的入围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海口实验中学网站(http:// www.hksyzx.cn)公示7天。

  体检、考察及公示期间,如考生放弃,或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录用的,一律不予录用。空缺岗位可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程序报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未配合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点击下一页查看注意事项和附件下载入口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海口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找工作】可获海南各官方招聘平台入口,查看事业单位/公务员/教师/体制内/大厂最新招聘公告,海口最新招聘会安排等。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