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海口小学初中生困难补助怎么申请(金额+对象+流程)
导语 2025年海口市现行的学生资助政策已经公布,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如何申请困难补助?一起来看具体详情。
义务教育阶段
1.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政策
公办中小学免收学杂费、课本费、信息费、作业本费;民办中小学按小学每生每年850元、初中每生每年1070元的标准减免学杂费,在民办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8000元的标准减免学杂费(学校收费高于标准则按标准减免,学校收费低于标准则按收费减免),并免收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农村公办中小学免收住宿费;城市公、民办中小学按每生每年300元的标准减免住宿费。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贴生活费
对在校寄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补助标准:小学每人每年1250元、初中每人每年1500元、特殊教育学校每人每年2000元;
对非寄宿的“脱贫户学生、监测户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城乡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病故军人子女、享受国家优抚抚恤的一至六级伤残军人子女、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其中“脱贫户学生、监测户学生”又包括“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补助生活费。补助标准:小学每人每年625元、初中每人每年750元。
3.残疾学生特殊补助
对义务教育阶段就读且持有残疾证的残疾学生给予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 元。
申请时间和程序
申请时间:学生资助项目 按“学年申请,分学期发放”的原则,每年秋季学期开学1个月内,学生家长应积极主动向学校、班主任咨询,领取《海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项目申请表》并如实填写,相关佐证材料一并交给班主任或学校资助部门,且每年春季学期进行动态调整,新纳入或新增的贫困家庭学生可按流程在春季学期进行申请。
程序分为以下步骤: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学校复核>公示上报>资金发放。
学生资助政策咨询和监督热线:
海口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66296899、66293137、66293813
海口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附件1:海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各学段必须填写).docx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海口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助学金】可获海口现行助学金补贴政策,查看各学段补贴政策、申请指南、申请材料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