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海口龙华区教资认定公告(范围+条件+方式+流程)
导语 结合本区实际,现将2025年海口市龙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25年海口市龙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以及2025年海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结合本区实际,现将2025年海口市龙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种类及人员范围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种类
1.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2.小学教师资格;
3.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海口市龙华区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资格:
1.户籍在海口市龙华区的人员;
2.持有海口市龙华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人员;
3.海口市龙华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5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
4.海口市龙华区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5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
5.持有由海南省公安部门签发,在有效期限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居住地在海口市龙华区);
6.已在海南省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7.驻海口市龙华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特别提醒: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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